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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 道德?法制? 现今的中国社会面临的不仅仅是一系列的信仰危机,还面临着一系列的诚信危机。在经济不断发展,成为制造业大国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也就都纷纷涌现了出来,各种各样的造假也层出不穷。从做假药到毒牙膏到现在大量毒玩具在美国被召回,还有前不久的纸包子事件……总之例子是举不胜举了。是中国人的良心坏了吗?是在大家的眼里都只有钱了而忽视其他的一切价值了吗?或许有一些这方面的原因,但我觉得更主要的,还是法制的缺失。法制的缺失,也并不一定就是法律不完备。在中国,更多的时候,是法律的执行力度大大的不够。中国有个著名的法学家就曾说过,中国的法律很多,不过在很多层面就是得不到彻底的贯彻执行而已。
如果没有法制的保障,要光靠所谓大家的“道德”,是很难保障社会“和谐运行”的。就好比理查德·道金斯在《The God Delusion》一书中提到的这个例子:加拿大一向都是个平和富裕的国家,但在1969年10月17日早上8点,蒙特利尔警察举行罢工。在早上11点20分,第一个银行遭到抢劫。中午之前,大部分市中心的商店都因为抢劫而关门。又过了几个小时,出租车司机们将一个豪华轿车服务的车库给烧了,因为它与他们争抢机场的顾客,一个屋顶阻击手杀死了一位省警官,聚众闹事者闯入几个旅馆和餐馆,一个医生在他乡下的房子里杀死了一个夜贼。在这一天结束的时候,六家银行遭抢,一百个商店被劫掠,十二处起火,可以装满四十个大车的店面玻璃被砸,造成了三百万美元的财产损失,最后市权力机构不得不诉诸军队--当然是加拿大骑警来恢复秩序……警察罢工了,一个原本非常和谐的社会,在仅仅依靠道德的时候,也走向了混乱。 在人性本善或者人性本恶的讨论中,我一向都是相信在人的内心深处始终都隐藏着一些动物的本能,即“恶”的本性的。道德教化的作用自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个完全依靠法律而不靠大家自律的社会,司法的执行成本会非常非常的高,甚至让整个社会承担不了,那也不用谈什么“和谐运行”了。但是如果只寄希望于大家的自觉,那也不过是理性化的“乌托邦”而已。回望中国古代社会,自汉武帝采用董仲舒“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起,在精神统治上,历代各朝都大力对全国人民推行儒家的道德规范;但治国的实践中,却大都遵从“儒表法里”的政策。汉元帝在做太子时,见其父汉宣帝所用的大臣多是一些精通法律的“文法吏”,以法治国,便劝谏说,陛下治国太偏重于刑法,应该起用儒生,实行德政。汉宣帝勃然变色,斥责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那意思是说,汉朝治国的制度,就是霸道与王道两手并用,不可能纯粹使用周朝的那种德政。”可惜这位太子根本没听进去,自己当了皇帝之后,居然真的完全信起儒家来了,西汉也就从此走上了衰败的道路。 我不大相信中国人的良心都变坏了,因为当大家看看身边自己的朋友和亲人的时候,发现大多数人,都还是那么的善良和可爱(至少我自己是这样感觉的);网上爆出了各种负面新闻之后,网上充满的都是各种各样声讨的声音。中国人良心没有变坏(虽然肯定有一部分人是真的“恶”的,那任何国家都一样),不过是法制的建设和执行的力度,还没有跟上经济速度的发展而已。作为一个中国人,我衷心的祝愿、也相信随着中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还有法律执行的力度的加强,中国会变得越来越好的。 8月15日 信仰兜售者 都说现在现在的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缺乏的时代。在大家精神空虚贫乏之时,便出现了许许多多靠兜售信仰“发家致富”的人。其中最为著名的估计就要算某某功的李大师了。不过他是发了财还不够,还要去沾沾政治的边,结果弄得只能跑到美国去了。不过李大师走了,国内还有千千万万的李大师,低调政治,高调挣钱。君不见各大庙宇道观香客连绵不绝,据说很多主持都是很早就开着宝马奔驰的富户了。在民间,也有那许许多多传说得神乎其神的“神婆神算”,就坐在自家屋子里“接客”,生意之好,可真是“数钞票都要数得手酸”了。
或许不少人以为这些是中国社会的独特现象,但其实不止中国有李大师,美国也有美国的李大师。虽说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有着那么多巨大的差异,在兜售信仰挣钱方面,却是一样的人才辈出啊。今天CBC就播放了一个专题片,介绍了一个美国的“李大师”---Benny Hinn(想更了解这个人的,估计大家自己google一下就出来许许多多的内容了) Benny Hinn是一个牧师,但是却是一个非常有钱的牧师---钱当然都是信徒捐的。在美国,宗教团体的财务报表是不用公开的,所以具体有多少钱,谁也不知道。有人曾保守估计过,他一年收到的信徒的捐赠,最保守最保守也有两亿美元。他有自己的私人飞机载着他全世界飞着去传教,当然传教完了之后可以顺便去意大利度度假,晒晒太阳,在一晚上一万美元的超级豪华套房住住什么的。家里养着好几辆均价超过8万美元的高级小轿车,一顿饭吃个上千美元,也真的是“家常便饭”了。他在加州有一套顶级别墅,从自己的卧室里,就可以俯视太平洋了---当然,这个房子也不会太便宜,差不多1000万美元吧。他现场传教的镜头,就像超级明星开演唱会差不多。一个几万人的体育场,也可以座无虚席。在纪录片的镜头里面可以看见里面的信徒哭啊喊啊挥手啊,场面真是宏大。和许多中国相信李大师的人一样,很多人Benny Hinn的信徒都是相信他可以给人治病。于是不管是有癌症,还是艾滋,或者是糖尿病……反正是各式各样的病人都来了。在现场,Benny大师可以“功到病除”;回家了,信徒们却还是逃不过自然规律的劫数……不过一堆堆信徒倒下了,千万个新的信徒又站起来---Benny大师的人气是越来越高了。在这个月(8月)的17号,Benny大师就要来到多伦多了,在downtown的加航中心体育馆传教(姚明要是来和多伦多猛龙对打NBA的球赛,也是在这里哦),不知道又会是什么“惊世骇俗”的场面呢? 现在大家都流行对崇拜明星的“粉丝”起外号,诸如李宇春的“玉米”,张靓颖的“凉粉”。那估计大家要给Benny Hinn的“粉丝”起个外号,或许可以叫做“笨死”了。“笨”当然就是Benny,“死”就相当于“丝”咯。但被完全洗脑了的人,真还是不一样。有电视采访一个信徒,问知不知道Benny大师很有钱,觉不觉得自己捐的钱被他滥用了……结果“笨死”的回答居然就是:“Benny大师自己不要钱。他自己生活不需要钱的,他要我们捐钱,是为了能够继续在世界巡回传教,把福音带给千千万万的人,帮助他们实现生命的救赎……”真是何等崇高伟大的事业啊……一遍拯救别人,一遍把自己拯救对象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然后自己去买洋房,开跑车,住高级酒店,坐自己的私人飞机世界旅行……李大师和Benny比起来,似乎都有点“矮小”了…… Benny大师继续传着教,我也继续过着我自己的生活。我的生命不需要像这些“信仰大师”一样的人来拯救。我有自己坚实的信仰,那就是科学与哲学。我的心灵与生活是充实而快乐的。我有明确的目标,并在向着它努力着。后天,又会有许许多多的信徒们要赶去加航中心体育馆看看Benny大师了。而我,还是就待在家里,泡上杯清茶,静静的读读Ludwig von Mises的《人类行为》(Human Action)吧。 (这篇文章使用了和以往完全不同的叙述风格,但最后要说明的是,我并不反对正常的宗教信仰,在这里我想反对的只是Benny大师这种打着宗教的幌子捞钱的骗子而已) 8月4日 亲历的英语笑话 下面所述的,是自己在国外的几年里亲身经历的几个英语笑话,记在这里,给大家一乐,不过在轻松一笑的同时,也要激励自己好好学习英语哦!不然在与别人交流的时候范了这些低级错误,很是让人尴尬的。
有一个是差不多三个月前的事情了。我坐在公车上,旁边就坐着一个亚裔女生和一个本地的加拿大男生。他们两个在一旁聊着天,听口音来看,亚裔女生似乎并不是在加拿大长大的。他们两个在讨论美国和加拿大的区别。亚裔女生先说了美国一些好处,但是也举了很多缺点。最后的结论是说自己还是喜欢加拿大。当她说道美国缺点的时候,其中之一便是觉得美国不安全。她想举一个例子,就对身旁的那个加拿大男生说:“For example,the vagina thing just happened" 旁边的那个加拿大男生听了她这句话后,估计和我一样心里觉得很纳闷,什么什么“vagina”啊,就反问到:“what?”亚裔女生又重复了一遍“the vagina thing”加拿大男生又继续问:“what?”这次这个女生似乎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了,于是就说“the vagina gunshot thing just happened in US." 听到她这样一说,那个加拿大男生和我才一下恍然大悟:“oh, Virginia".原来刚刚那个女生把Virginia这个单词发成了Vagina的音…………这下意思就差了个十万八千里了……如果那个女生事后反应过来,不知道会不会觉得十分尴尬呢? (小背景:2007年4月16日,美国发生了韩国学生赵承熙血洗弗吉尼亚理工(Virginia Tech university)的枪击血案,造成了33名学生死亡) 还有一个是大约两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国内南方某知名大学有个教授要来我们这边做访问学者,他就给我师兄写信,想了解这边的情况。其中一封短短的email,就出了很多笑话。最经典的两个就是问这边屋里有没有ice box,我们想了想,才知道他所指的是冰箱fridge;他还想问怎么转车,结果“转车”的“转”不是用“transfer”,而是用“turn on”……后面他过来了,英语一塌糊涂,和我导师说话还要我师兄当翻译……化学水平也极度糟糕,连最最基本的旋转蒸发仪都不知道怎么用,不知道什么是TLC薄层色谱……我和我师兄还有我导师都差点要一起对他说“I 服了 U了”……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个月后,导师让他走人了……中国花了那么多公费送这种人出来做访问学者,估计钱都被他糟蹋了…… 最后一个,是我刚刚来加拿大做助教的时候在学生的实验课堂上发生的。实验中,需要用到木塞子,英文就是cork。在实验中,我告诉底下的同学要用cork塞住他们的反应试管,结果底下有两个学生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后面我问他们,才知道还有另外一个词,cock。一般来说,cock大家都知道是公鸡的意思,但是在俚语里面,却还有另外一意思(大家具体想知道的话,就自己去查字典咯:) 这个词cock的发音和上面的cork的发音十分的相近。所以当我告诉他们要使用cork的时候,他们两个虽然心里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但是联想力丰富,所以一下子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三个短短但真实的笑话,就这样说完了。对于英语的学习,不管自己身在何处,都是需要自己认真投入时间和精力,才能学好的。就算到了说英语的国家,如果自己不努力,不用心的话,英语也不会自动变好。有的中国人即使到了国外很多年,但自己不用心学,只爱在华人圈子里们混,身边只有中国朋友,结果英语还是一样的很糟糕。不仅仅是中国人,其他国家的人也一样,就比如我接触过的一些来我们实验室访问的法国人。 最后就是祝愿大家都能学好英语,免得出现上面我所述的尴尬场面了。 小留学生 以前blog里写多了严肃的事情,现在就简单写写生活中遇到的事情吧。
今天坐公车回家,中途上来了一群来自国内的小留学生,男男女女总共六个人,个个都是奇装异服的打扮。在车上坐稳以后,他们就开始聊起天来。谈话的内容主要就是今天在某地赌博,谁输了多少,谁赢了多少。输赢的数目似乎在两三百加元之间。这不算大数目,但是也不小了,换成人民币也有一两千块钱。 在他们的话语中,还时不时的蹦出一个个以“C”开头的国骂来。一个男生一会儿后就从口袋里摸出支烟来,不过估计是碍于在公车上,不能抽,于是就拿在手里把玩。有两个女生坐在一起,女生甲先说道:“今天好累哦,回家我就先洗澡,然后上网。”另外一个女生乙就应道:“是哦,和我想的一摸一样。”女生甲又说:“昨天和我妈打电话,她还说我了,说我整天不好好学习,就知道玩。”女生乙又接着说:“管它呢!不过加拿大好无聊哦,还是国内好,好想回国哦。”女生甲又道:“不过回国要坐十多个小时的飞机,很难熬的!而且就算要回国,也要先跑去美国玩一圈,不然就亏了。”
他们一行人就这样互相聊着。很快,公车到了商场门口,他们就都站起来要下车了。一个女生猛的一下站起来,结果没站稳,差点摔倒,就说道:“哎哟,今天玩得我腿都软了。”旁边一男生立即就露出猥琐的笑容并说道:“你和谁做什么事情做得腿都软了啊……”旁边的几个男生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就在这笑声中,他们打打闹闹的下了车。
现在国外的中国人到处都是,类似他们这样的小留学生也是越来越多了,我在加拿大各地都时常都能遇到。虽然不是所有的小留学生都像上面我说的那样糟糕,我也的确认识一些好好努力学习,人品也不错的。但更多的人给我的感觉,还是和上面描述的那六个人差不多。在国内,有些文章还对部分的小留学生起了“留学垃圾”的绰号。他们都年纪不大,都还很不成熟,在国内的时候估计就不想学习了,被家里送到了国外来,更是一下子没有了约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看着他们这些人,我估计是要不了几年,他们真才实学没学到,黄赌毒估计就都差不多全了。现在国内出现很多所谓的“海带”现象,其实也就没有什么奇怪了。
东方智慧●儒(孔子):修己安人、以民为本。
●道(老子):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佛(释迦):与人为善、因果报应。
●墨(墨子):尚贤重俭、兼爱利人。
●法(韩非):赏罚敬信、唯法为治。
●兵(孙子):运筹权变、出奇制胜。 7月23日 我的思考阅读史---结语:期盼自由时代的来临 (The Coming of the Age of Freedom)自由时代------为了兴趣而阅读(Reading for Fun)
回归…… 虽然我正处于思考阅读的理性时代之中,并且,这个阶段还会在将来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不过我相信,在度过了这个阶段之后,我最终又可以回归到为了兴趣而阅读的状态(Reading for Fun)。这似乎又回到蒙昧时代阅读的原点,但却又不是简单的返回,而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看似在同一地点,而实质上却得到了升华,这种升华产生的结果,便是自由时代与最初的蒙昧时代的本质区别。蒙昧时代的兴趣,全凭本性,全然没有方向;而自由时代的兴趣,是建立在清晰的人生地图之上,不论往何处进取,全然都在自身的掌握之中。
(写作ing) 我的思考阅读史---理性时代 (The Age of Rationality)理性时代------为了创造而阅读(Reading for Creation)
启蒙时代的阅读与思考,使得我的理性开始觉醒。在我24岁之时,在我建立了完整的世界观、人生观之后,我便跨入了理性的时代。 (写作ing) 我的思考阅读史---启蒙时代 (The Age of Enlightenment)启蒙时代------为了理解而阅读(Reading for Understanding) 启蒙时代原来是指在18世纪初至1789年法国大革命间的一个新思维不断涌现的时代,与理性主义等一起构成一个较长的文化运动时期。启蒙时代的学者力图以经验加理性思考而使知识系统能独立于宗教的影响,作为建立道德、美学以及思想体系的方式。踏入北大,开始以理性思考来理解这个世界,帮我拉开了启蒙时代的序幕。从我18岁开始至24岁结束,这个时期总共持续了大约六年,我在此间拿到了我的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而更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思考与阅读,我逐渐深入的了解了这个我们活在其中的复杂但奇妙的世界,不论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还是以社会科学的角度。 (写作ing) 我的思考阅读史---蒙昧时代 (The Age of Savagery)蒙昧时代------为了兴趣而阅读(Reading for Fun)
人类的最初发展,经历了几百万年漫长的蒙昧时代。那时的原始人类,智力刚刚开发,思维活动只是萌芽,还谈不上什么思想和文化。对于我来说,18岁高中毕业之前的阶段,都可以被相应的划分为我思考阅读阶段里的蒙昧时代吧。 (写作ing) 我的思考阅读史---引言:通过知识获得解放(Emancipation through Knowledge)哲学家卡尔·波普曾经写过一本书,叫做《通过知识获得解放》。人类自诞生开始,已历经了七百万年的演化时间。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人类正是在知识之光的照耀与引导之下,通往文明的黑暗路途才得以被照亮。人类也才慢慢得以接收启蒙,逐渐脱离了原始与蒙昧的状态,使得一直沉睡在自己体内的理性得以被唤醒,而现今发达的人类文明也才能得以被繁衍出来。 这种演化的行为是一个不断加速的过程,而知识便是这加速过程背后最重要的推动力与催化剂。知识在人类演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就如同原始火把,油灯(与液态的油相比,蜡烛在化学上可被视为一种“固态油”灯,因而在此以“油灯”一词一并代替),白炽灯,荧光节能灯四种照明工具一样,在人类发展的不同时期,给与了人类相应的光芒,在人类演化之路上投下了不同的照明度,从而决定了人类向前迈进的速度。 这第一个阶段就是以火把照明的时代。人类在诞生之后的最初的数百万年间,不过都是处于原始的蒙昧时代,整个世界笼罩在一篇黑暗之中,在漆黑的夜里光亮的来源,或许更多的仅仅限于“天火”而已------那就是因闪电击中树木而产生的火种。人类采集这些火种,制成了原始的火把,才在漫长的黑夜中得到了最初的光明。这火把的产生,充满了偶然的随机性,它们是如此的匮乏,却又是如此的珍贵。而对于这一时期的人类来说,知识的产生与积累,也就像和火把的产生一样,充满了偶然的随机性。知识的极度匮乏,使得人类在进化前进的道路上只能以十分缓慢的速度摸索着,演化着。这是一个发展近乎停滞的时期。直到几百万年后,到了距今大约五千年前,居住在世界各地的人们才陆续迎来了古代文明的曙光,这便是第二个阶段以油灯照明的时代的开始。油灯比起那原始的火把来,光芒虽然依旧并不十分明亮,但使用起来却可靠了许多,有着比火把更佳的稳定性。人类在这一时期,对于知识的产生与积累虽然还没有摆脱完全的随机性质,但是随着语言与文字的出现,也已经能够一代代的积累传承下去。但这油灯的光芒还是不足以唤起深埋在黑暗中的人类理性。于是人类又不得不在这昏暗的火光里经历了3千多年的爬行(这当然也是缓慢的,但比起前面几百万年的摸索,已经是大大的进步了!!),才于公元1500年左右迎来了西欧的文艺复兴。而后又有法国启蒙运动等一系列的巨大思想变革,才使得人类的理性得以从黑暗中真正觉醒。在这样一个时期里,伴随人类理性觉醒而产生的,是科学技术革命、工业革命与社会经济制度的革命。这些深刻的革命在过去的两三百年间完全重塑了整个人类社会的面貌。这样,人类才总算走入了以白炽灯为开端的电气时代,才终于有史以来第一次摆脱了依靠火光照明的蒙昧时代。在这个新的时代里面,理性的苏醒,使得人类在知识的产生与积累方面,已经不完全由随机性和经验性所支配。人类已经能够通过科学与实验的方法自觉的“生产”知识,用已经掌握的知识不断的加速创造出更新的知识来。这一切,就像白炽灯一样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光明,从此,黑夜可以变成白昼,人类在这文明光辉的照耀下,发展出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在这样一个新的时代背景下,知识积累的速度越来越快,人类社会的变革与进步也越来越快。尤其在过去的50年里,信息技术的革命,又完全把人类引领进入了一个信息技术时代。在这个新兴的时代里面,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知识的生产,复制与传播的过程都大大的被加速了,并且与这些过程相关的一切成本也都被大大的降低了。信息技术革命对人类知识的影响,就恰如在黑夜中,更新式的照明技术对我们生活的影响一样:荧光节能灯给我们提供了更节省能源却更明亮的光源。在这样一股新的知识光芒的引导下,人类社会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化着。人类已经迈入了知识经济的新型社会形态之中。 人类社会正是在知识的催化与自催化下,才不断经历着这样一种不断加速的演化,每一个阶段的跨度,由几百万年变为几千年,又缩短为几百年,再到最后的几十年。我们现今,就处于这样一个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迅速变革的时刻。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当我在自己的生命已经逝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候,回首一下自己过去的25年的生命历程,我不禁发现自己生命演化的轨迹,与这人类文明的演化史,有着许多相似之处。知识,无疑在我生命演化的轨迹里面,也起了最为重要的作用,而且使得这演化的速度越来越快。 过去的25年里,自己读了很多书,也做了很多对人生、对世界的思考。在此,我便根据以上所述的人类演化历史,把自己的思考阅读史也大致的相应划分为三个不同的时期:蒙昧时期,启蒙时期和理性时期;并且我还相信第四个时期即自由时期在未来的必然出现(此处虽然用了“时期”这个词,在以后章节的叙述中,我更喜欢“时代”这个词汇,因为相比于“时期”而言,“时代”更能表达一种在不同的状态中转变的跳跃感)。第一个阶段是蒙昧时期,与之对应的便是我18岁前的生活状态。这18年占据了距今为止我生命历程的三分之二,是一个十分沉寂与平静的时期,是一段无知却快乐的年代。在这18年里,我缓慢的变化着,就如同人类演化史上最初的几百万年一样;直到高考后进入大学,我才正得以沐浴在知识之光下,开始迅速的变化着。这个时期总共持续了大约六年。这六年里在我的生命里,也正如人类社会在自文艺复兴后几百年的启蒙时期里一样,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变革与革命:混乱与秩序相伴,痛苦与欢喜共生,压抑与激情同容,动荡与宁静并存……在这六年里,我不停的阅读着、思索着,试图去了解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我头脑里时常充满着各种观念的冲突与斗争,不过所幸的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总算自己24岁之时,在自己的头脑中建立了完整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唤醒了埋藏在心灵深处的理性,开始了人生中的理性时期。理性时期里,知识的积累不仅仅是变得更快了,而且变得更加的有方向性和针对性了。因为人的时间是稀缺的,不可能在所有方面都深入学习,所以我必须在所有的知识门类里面有所选择。在六年的启蒙时期里,我曾浅显的接触了大量不同的知识门类;而现在,我可以从中精心挑选出于我最重要的部分进行深入的学习,沿着选定的方向义无反顾的前进,希望最终能够完成人生的自我实现。到那时,我将会迎来人生中的最后一个时期:自由的时期。理性时期选定的学习的方向性将会在那时被打破,使自己重新回归到一种自由思考与阅读的状态。 要把25年的历史浓缩在短短的一篇文章中,不能不反复的思考捉摸,集中突出主要脉络,省略众多繁琐的旁支末节。所以在描述自己思考阅读历史时,在文中的各个部分里,我都会着重突出四点:第一点就是阅读目的。阅读当然可以满足我很多不同方面的要求,但是在不同的时期里面,不管我读什么书,却都有着同样一个鲜明的主题(我都已经在文章各部分的开端点明);第二点就是阅读的渠道。不管是书店、图书馆还是互联网还是其他,在我人生的不同阶段里面,阅读渠道的不断扩展,大大的帮助我提高了阅读的广度、深度和质量。第三点就是阅读范围的分类。在不同的阅读阶段里面,根据不同的阅读目的,我阅读着不同兴致和分类的书籍。第四点,就是通过这一阶段的阅读,我所达成的结果。 总之,在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的岁月里,正是知识------我通过自己不断的阅读与思考获取来的知识,帮助我完成了一种从蒙昧到理性的彻头彻尾的转变。这是一个始于蒙昧,经启蒙,得理性,寻自由的梦想追寻过程!把过去梳理清楚,是为了更好的编织美好的未来。此时此刻,我把梳理的结果写在这里,既是象征着我生命中一个阶段的结束,更是代表了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始。我站在这生命的新起点上,希望能奔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7月8日 葬礼 这个星期四是Collin的葬礼,所以我起了个大早,换上一身黑色的西服,就和导师驱车往Collin就读过的高中------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 School)驶去。今天的葬礼,就在学院的教堂举行。
三一学院的所在地是Port Hope,距离我所在的Guelph有着两个半小时的车程。Port Hope,中文翻译过来就是“希望的港口”的意思。三一学院身处“希望的港口”,也的的确确是一所帮助许多志向远大的年轻人实现理想的希望之地。它是一所贵族式的寄宿制学校,包括初中部和高中部,于142年前(1865)建立,比加拿大的立国时间(1867)都还要早两年。在其过去142年的历史里,三一学院培育了许许多多非常著名的加拿大政治家、艺术家、运动员、商人以及发明家。在已经进入21世纪的今天,三一学院的校园依然保持着其百年前的古朴风貌,充满历史感的建筑散落在校园的各个角落里。整个校园被郁郁葱葱的森林与草地环绕,安静而祥逸,而在离学院不远的地方,就是美丽的安大略湖。Collin曾经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度过了他青葱的高中的岁月。而今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Collin又回来了。他就静静的躺在灵柩中,被安置于在学校中心教堂的大厅之外。 我和导师来到教堂的时候,许许多多Collin的亲友已经早一步到了,正在排队瞻仰Collin的遗容。导师在远远望到Collin的灵柩以后,就赶紧把头转到另一个方向。到了教堂以后,她也径直向着大厅内走去,目光没有在Collin身上有片刻的停留。我想这是因为待会儿导师要代表学校致辞,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发言,不因过分悲伤而失态,导师需要控制自己的情绪吧。 因为导师要在葬礼上致辞,所以我和她被安排在了教堂大厅里最靠前方的位置。在Collin家人的引导下,我紧紧跟随在导师的后面,穿过教堂中间的过道,向着前方的制定位置走去。据我观察,我是教堂里唯一的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亚裔。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行进的途中,我可以不断感受到从就座在大厅两侧的Collin亲友眼里投来的诧异的目光。他们的心中当时一定在纳闷,思索着Collin和这个中国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吧。我和导师很快就走到了前方的指定位置前坐下。我们的旁边,就是Collin的女朋友Julie一家;再过去一点,就是Collin一家人的位置。我们坐下后不久,葬礼就开始了。 葬礼的开始是静静的。整个教堂里安静得出奇,静得可以听见教堂外海鸥的叫声。大家都在这静寂的氛围中默默的等待着。不久,这沉寂就被洪亮的诵经声的打破了。一个身着白袍的年轻教士,手中高举银色的十字架,穿过教堂大厅正中的过道,向着前方的神龛走来。白衣教士的身后,一左一右,跟着两个神父:一个身着红袍,一个身着黑袍,脖子上都各自挂着一条长长的白色围巾,围巾的两端各绣着一个紫色的十字架。他们手中高捧着圣经,诵经的声音正是从他们的口里发出的。在两位神父的背后,两位身着黑色礼服的侍者一前一后推着装载Collin灵柩的小车徐徐跟进。Collin的灵柩此时已经被一块白色的馆布所覆盖,在布的中央,同样绣着一个大大的紫色十字架。这一行人不断向前走来,最终,灵柩被摆放到了神龛前的指定位置,而在同一时刻,圣歌的音乐也在整个教堂中响起,全体教堂里的人员都站了起来,在神父的带领下唱起圣歌。圣歌过后,大家坐下,由神父的致辞正式拉开了葬礼的序幕。 神父发言的核心,就是Celerate life(庆祝生命?赞美生命?我并不太能够做出最准确的翻译)。而接下来的葬礼程序,也都紧跟这个主题,并没有太多悲伤的调子。Collin的家人,我的导师(代表大学),三一学院的院长,Collin最好的朋友等等一个个依次上台致辞。在相邻的致辞间,穿插着歌唱,诗朗诵等一些表演,这些都是由Collin的亲友完成的。所有致辞和表演的内容都是在回忆和赞颂Collin短暂但美丽的一生,称赞他是加拿大最优秀人年轻人之一。在他的一生里,他用23年的时间,完成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无法完成的事情。Collin不幸遇难离开了大家,但他应该作为年青一代的楷模,被广大的青年人所学习。大约一个半小时以后,教堂里的仪式结束了。同样是在白衣教士和两位神父的引导之下,Collin的灵柩被缓缓送到了停放在教堂外的灵车上。亲友们默默的跟在背后,为Collin送完这最后的一程。虽然整个葬礼的氛围并不是太悲伤,在这最后的时刻,还是有一些人忍不住潸然泪下。
因为导师接下来还有其他事情要做,我们两个并没有参加最后的灵柩入土仪式,就匆匆的告别了Collin的家人,赶回了Guelph。在最后分别的时刻,Collin的父亲对我的导师说道:“我不敢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Collin的身上。但我能够理解的就是,上帝觉得Collin在人世中的使命已经完成了,所以召唤他过去,让他在其他地方开始新的使命吧。”一个短暂而美丽的生命就像流星一样消失在夜空中,不过,他却永远会留在我的记忆里。
最后,在此补叙一下葬礼过程中的两个小花絮吧:
花絮一:婴儿啼哭。在葬礼的过程中,曾经有过一段很安静的时期。但就在这一段时间中,曾经有婴儿的啼哭声从人群中传来,不知道是哪位亲友把自己的小baby也带来了。因为教堂内的回声效果比较好,当时又特别的安静,所以这几声婴儿的啼哭在当时的情形下,显得特别的响亮。在葬礼那样一个特殊的氛围中,这代表新生生命的哭声,不知道都引发人们做了些什么样的思考呢? 花絮二:无处不在的iPod。在加拿大和美国,苹果公司的mp3 播放器iPod完全重塑了北美的音乐文化,彻底改变了人们听音乐的生活方式,连Collin的葬礼也不例外。葬礼中经常要播放各种各样的音乐和歌曲,从庄严肃穆的圣经音乐,到摇滚天王Gun N'Rose乐队的 Don't cry (Collin的女朋友Julie专门要求播放的),都由一概由iPod承担。葬礼的过程中,经常可以看见神父拿起一个轻灵小巧的iPod Nano,在上面用手指划划点点。被选取的音乐,一下子就通过教堂的音响系统播放起来。 7月3日 Collin之死 现实再一次证明了生活的变幻无常。才刚刚渡过了令人愉快的加拿大国庆长周末,今天早上一到学校,就被贴在办公室外的消息震惊了---Collin死了。 Collin才23岁,曾经在我们实验室做过summer student,是我导师最喜欢的本科生之一。他非常的优秀,聪明、高大、英俊而又多才多艺,喜欢做木工、打冰球和音乐。在他2002年进入Guelph读大学的时候,作为加拿大最优秀的高中生之一,Collin赢得了学校给与新生的最高荣誉------校长奖学金。今年夏天,他以十分优异的成绩从学校毕业了。为了庆祝自己的毕业,Collin参加了一项骑自行车横跨整个加拿大的活动。但不幸的是,上个周五(六月29日),他在骑车经过Alberta的洛矶山脉时遇到了事故,不幸身亡……看着身边这样一个年轻而又充满活力的生命在瞬间突然消逝,顿时不能不让人感到生命的脆弱。 不过感到最伤心的还是我的导师吧。于是我写了封email给她,希望能给她少许安慰。Email的最后是这样结尾的: Life is often unexpected. An old Chinese Saying says that God is always jealous of Genius. Collin's life is short but beautiful, just like the meteor in the sky. His brilliance disappears in the sky, but will always stay in our memory. I believe that Collin will have a happy life in the heaven.导师收到后回信说谢谢我的email,她会在星期四Collin的葬礼上引用这句话。 星期四我会和导师一起去参加Collin的葬礼,希望Collin在通往天堂的路上能一路走好! 自豪的加拿大这个周末,亿万中国人关注的是香港回归十周年,而在加拿大,大家都关心的却是同属一天的加拿大的国庆日(七月一日)。今年又适逢加拿大建国140周年,所以各地的庆祝特别的热闹。除了在首都渥太华的国会山有着一年一度的盛大演出,各个地方也都有烟火表演,各种加拿大媒体也充分利用这一机会,大大的称赞自己伟大的国家。 从刚刚来到加拿大的第一天开始,就随处都可以感受到加拿大人对于自己国家的自豪。在加拿大的人眼里,世界上有两个超级大国:一个是美国,世界上在经济、科技和军事方面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另外一个,当然就是加拿大,世界上道德的超级大国(加拿大最有影响力的报纸Globe and Mail里面曾经有一篇文章写的)。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同是西方发达国家,加拿大崇尚自由、民主与平等,却不像美国一样霸气十足。有了美国这样一个世界警察作为邻居,加拿大人更是把自己看做一个世界纠纷的调停者,不断周旋在美国与世界各国之间。 除了自认为世界“道德”的典范之外,加拿大人还为很多东西而感到深深的自豪:这第一自豪的估计要算加拿大的国球------冰球hocky了。举国都为此狂热,每逢斯坦利杯的决赛进行时,就像足球世界杯一样热闹。加拿大领土面积世界第二;原油储量仅次于沙特阿拉伯而位居世界第二;森林面积4亿多公顷,居世界第三;拥有世界上最长的海岸线,长达24.4万公里,占世界海岸线总长的25%;世界最大的14个湖泊中,加拿大就有4个,淡水面积75万多平方公里,占世界淡水总面积的16%;加拿大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品种60有余,采矿业发达,是世界第三矿业大国。碳酸钾、钴、铀、镍、铜、锌、铝、石棉、钻石、镉、钛精矿、盐、铂族金属、钼、石膏、等金属和矿物产量均居世界前列……拥有如此丰富的自然资源,加拿大却只有区区3000万人。加上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完善的社会制度,加拿大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 加拿大人对自己的国家充满无比的自豪,但是在有些人的眼里,却自豪得太过了。我有一个德国室友,就曾在与我的谈话中,比较过德国与加拿大的爱国教育和自豪感。她说在德国,或许是因为二战那段不光彩历史的关系吧,学校里对学生的教育,从来都没有很公开的宣传德国是如何如何的优秀(虽然德国人心里肯定还是有这种意识的);德国人在国外的时候,也不会过份的张扬。她说她来到了加拿大,就感觉在这方面到了一个完全相反的国度,从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上,到与她的加拿大朋友的交往中,她都感到了太多太多的自豪感。她觉得如果能把德国和加拿大这种外在的自豪感综合一下,然后取个平均值再重新分配给两个国家,倒是最适合的。 对于我而言,加拿大人充分表现的那种外在的自豪感,却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自然是因为上述的各种各样得天独厚的优势,而更重要的,就是因为加拿大独特的历史地理的关系了。加拿大在建国的初期,一直面临着南方美国的威胁。美国自独立战争开始,就不止一次想吞并整个加拿大,完全控制整个北美。1812年,美国曾出兵到了约克(今多伦多), 烧了约克城; 而当时的英属加拿大又反攻, 打下华盛顿特区, 烧了白宫, 双方你来我往,互有攻伐, 但最终谁都没占便宜。对于这段历史,加拿大人无比自豪,认为是自己的英勇顽强抵抗住了美国的侵略,在教科书里,在博物馆里,都不断的像大家展现出这段“光辉”的历史。而美国的历史教科书里面,对于这段历史却是轻描淡写,估计多数的美国人都不会对这段历史留有清晰的记忆了。 美国对于加拿大领土的野心,并没有因为开始的失败而完全停止。后面美国领土不断扩张,从开始建国的东部13州开始,不断向西挺进,并最终从墨西哥的手中夺走了加州,德克萨斯州,新墨西哥州,真正横跨北美大陆,领土从大西洋连接到了太平洋。但美国并不满足,还把目光对准了加拿大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等西部地区领土。这些西部地区在当时人口稀少,与经济发达的加拿大东部地区联系不太紧密,并且与东部地区没有交通要道相连,万一美国发动军事进攻,加拿大不易抵挡。面临美国的威胁,为了巩固国家的统一,同时也为了开发广袤的内陆领土,促进经济繁荣,加拿大政府修建了一条横贯东西两岸的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值得一提的是,不少早期的加拿大华人为了这条铁路的修建,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条铁路的成功修建,在当时把加拿大的东西两岸牢牢的捆绑在了一起,也最终挫败了美国领土向北扩张的野心。 对于现在的加拿大来说,美国的军事威胁是遥远的过去了,他们感到更大的威胁,来自于文化方面。在加拿大生活,除了魁北克这个法语省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外,其他各个省份都和美国如此的相似。如果你从两国的边境开车经过,除了看到两边飘扬的国旗完成了从枫叶旗到星条旗的变换之外,你并不会觉得有什么其他差异。美国的资本也大力渗透到了加拿大的各个领域,各种各样的美国连锁店和品牌侵入加拿大,把一个个的加拿大城市变成了美国的翻版而已。为了抵抗这些文化上的侵略,使得加拿大人对于自己身份的认同没有模糊感,加拿大政府对于自己的下一代从小就进行了各种各样的爱国教育,并且加拿大各种各样的媒体也都在极力的宣传着加拿大与美国的不同之处,宣传加拿大有着与美国不同的世界道德观,宣传一切可以让加拿大自豪的方面。 除了来自美国的威胁外,加拿大国内魁北克省的独立运动也是让加拿大政府对国人不断加强爱国教育,宣扬加拿大自豪感的重要原因。魁北克省因为自己独特的法国历史文化,与加拿大其他英语地区一直都保持着一种距离感,也一直都有着强烈的独立倾向。在独立运动最为鼎盛的时期,1995年10月30日,魁北克省还曾经举行过独立公投。公投因微弱差距而宣告失败,当时支持独立的选票占49.4%,反对方则为50.6%,两者的票数之差仅为5.4万张。为了促进魁北克与其他加拿大地区的融合,为了保持一个完整的加拿大,加拿大政府就不得不对自己的国民进行强烈的爱国主义教育了。 加拿大与德国有着完全不同的历史和地理。正因为这些来自于国外和国内的威胁,使得加拿大政府实行了与德国政府完全不同的爱国主义教育政策和有着不同的媒体宣传。在这种氛围中长大的加拿大孩子,身上就难免充满着在我的德国室友眼中“过份洋溢的自豪感”了。
6月26日 TA随想这个夏天本来没有TA,但是今天下午还是去帮一个朋友Anna客串做了一个下午的TA。她刚刚完成了硕士学位的答辩,并且拿到了哈佛、普林斯顿等几个学校的offer,准备去美国继续完成博士学位。Anna最后选择了去普林斯顿,但是却一直还没有在那边找到合适的住处,所以她这个星期就自己跑去新泽西找房子去了,而她星期二的TA就找我来帮她顶替一下。 下午做的是一个有机合成实验。就在学生们的实验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接通了电话,对方说是滑铁卢大学的一个环境监测实验室打来的。我开始还很纳闷,不知道这个实验室和我有什么关系。多聊了几句才知道是今年年初在我实验室工作过的一个本科学生Cara(现在已经毕业了)正在应聘这个实验室的一份工作。她在简历里面把我写成了她的reference,并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所以实验室的负责人打电话来,希望我能给他们多点有关Cara的学习背景信息。Cara不是第一个在找工作的时候把我写成reference的学生了。于是就和以前一样,我介绍了一下她在我们实验室的一个学期里在我的指导下进行了什么样的研究,学习到了些什么样的实验技巧,对她的表现进行了一番评价。介绍完以后,滑铁卢那边的实验室似乎对Cara的这段实验经历比较满意,最后对我说,很感谢我花时间给他们提供了这些宝贵的信息。根据我的意见,他们将会把这个工作机会给Cara。听到了这句话,我也很替Cara高兴。Cara是加拿大人,她的男朋友是她本科的同学,一个跟随父母从香港移民过来的男孩。毕业后Cara的男朋友要去在Hamilton的McMaster大学读研究生,Cara不想继续读书了,就想在离男朋友不太远的地方先找份工作。现在有了这份工作,他们能够按着自己的计划,一步步往下走了。 回头一想,自己做助教也做了四年了,从一年级的"普通化学(1)"和"普通化学(2)"上到后面高年级的"有机化学(1)(2)(3)",也是积累了不少做研究以外的经验吧,而且也锻炼了自己的口语能力。我有的学生,大一的时候我教过,大三的时候又遇到了,关系基本都还维持得不错。通过他们,我也能多了解一下加拿大的社会、文化和他们年轻人头脑里面的想法。在化学知识上,他们都在向我学习;不过在其他很多方面上,我也从他们身上收获了很多。有不少人并不喜欢做TA,因为觉得这样浪费了不少他们做研究的时间。不过我倒感觉只要TA的负担不是太重的话,每个星期做那么一两次还是不错的,做TA就是一种对平时研究工作的调剂。而且在工作中,也可以总结很多实际的经验,给我很多信息的反馈,帮助我思考。比如怎样更有效的管理好那一堆学生,就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自己以前做学生的时候(虽然我现在也还是个学生),基本都是别人根据我的表现进行评价;而现在,我也慢慢的转变了身份,在被人评价的时候,自己也变成了评价很多人表现的一个“裁判”了。一般来说,似乎都是管人比自己被管,被评价要好。但是真正轮到自己要去管理和评价别人的时候,却也不是轻松得意的事情。 中国的大部分学生,老师不管说什么,不敢怎么反驳。而这边的学生,总觉得自己是花钱交了学费来进行教育的,是对他们人生的一种投资。他们是顾客,我们是服务者,所以如果对于给的分数不满,常常会来和你进行争辩。他们常常觉得自己"学习很努力了",所以就应该得到好的分数。虽然事实很多时候并不是这样而已。在应付这种学生的时候,更多的就要靠自己的耐心和真诚的态度了,帮助他们慢慢的分析问题,让他们最终认识到自己疏忽的地方。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赢得学生对你的尊敬,即使你给他们的分数并不高。 做TA就像三明治中夹在两块面包间的肉一样,感受到的是两边的压力:一边是学生,一边是学校。学生觉得自己应该获得高分,而学校总是要控制一下平均的成绩,不能太高。在期末的时候,学生和学校都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对TA进行评估,比如学生就会被要求以不记名的方式给TA在五个方面进行打分,然后送到系里面主管TA的办公室。一味的给学生高分是不能"收买"学生的,因为很多学生会觉得自己得到高分是理所当然的,并不完全与你TA有关。所以只有靠耐心,真诚和专业的知识,让学生真正的感觉自己有了收获,感觉他们受到了你的重视,他们也才会给你较高的评价。期末的时候,会有一些学生在最后的时候留给我一些小字条,说自己在我的课里面度过了一个很愉快的学期,很感谢我。每当看到这些纸条,我就会很开心的;当然,有的学生也会给我指出一些小的缺点,比如三年前最开始的时候就是有关英语的一些问题,我也很感谢他们。他们让我不断认识到自己身上不足的地方,才能加以改进。TA的工作,有的人可以随随便便混着做过去,只要过得去就行;而我很喜欢对于各种各样的情况加以思考。因为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可以把这个小小的班级作为一个实验自己管理思想的场所;而且因为每个学期,自己都要面对很多的新面孔,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锻炼自己的communication skill的机会。想着明年毕业以后,除了拿到自己一直想要的博士学位之外,还额外收获了五年的Teaching Experience,真是受益匪浅!
6月21日 改版Blog在今天进行了大的改版,以后会陆续慢慢的加入很多自己以前读过的书籍的列表。书很多,要整理加入到blog的列表中并多少写点简短的介绍着实是要花费一翻时间和精力的。如果大家能在其中发掘出一些自己感兴趣或者对自己有用的书籍,就是对我进行这项工作最好的鼓励了。如果从进入大学开始算起,过去的八年中,我也不知道自己读过多少书,少说也有几百本吧,不知道有没有上千,还不包括大量的杂志和网络新闻及消息。当我们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和自己的漫漫人生的时候,总不免产生各种各样的疑惑,提出各式各样的问题。这许许多多的书帮助我进行了很好的思考,最终使得我解答了许多这样的疑惑。不过与大量的阅读相比起来,进行独立的思考才是最重要的!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书”谈的就是这个。我的下一篇blog就会是有关自己读书历史与心得的简单介绍。在停笔了一年之后,我希望以后每个星期都能坚持在blog上面留下些足迹吧。 6月13日 复出 停笔一年了,似乎又该写点东西了。不用太深沉,太严肃,随随便便留下点足迹,记录一下生活的点滴而已。
今天吃饭的时候电视里面正在演Millionaire,类似《开心辞典》一样的节目。里面的选手在一个问题上被难住了。问题问:“地球上每两个相邻纬度间的距离是多少?”有四个答案课选择"A 69 mile;B 125 mile;C 150 mile;D 225 mile". 如果这个选手回答对这个问题,就可以把奖金加倍了得到$32000,但是她因为不知道答案,为了保住已经获得的$16000,她选择了退却。在不知道答案的情况下,虽然退却不失为明智的选择,但如果她当时能够多冷静想想,即使从来没有读过这方面的资料,或许自己也能够推算出来吧。我也没有读过这方面的内容,但是当时我就知道可以估计出来。地球一圈有北纬和南纬合起来总共360度,那只要能够知道地球的周长,除以360,就大概可以得到这个相邻纬度间的距离了。那怎样知道地球的周长呢?虽然Wiki或者google一下是很容易知道的事情,不过一般人是不会记忆的,在那种情况下也不可能。不过我突然想到了从开始学物理起就牢牢记住的一句话“光速为每秒30万公里,可以在一秒钟绕地球七圈半”。地球不是标准的球形,但是如果近似一下,用30万除以7.5得到4万公里,就大概是地球的周长了。那用4万除以360就得到111.11公里,再除以1.6(把公里换算成美国通用的英里),就得到了答案A 69 mile. 6月5日 活着的历史好久没有写blog了,因为最近一直都在思考着一些人生的问题。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思考后,自己总算找到了满意的答案。现在想着blog空了那么久,是时候补点东西了。 夏天到了。加拿大的夏天是惬意的,特别是在Guelph这个美丽的小城。经历了半年的寒冬后,整个城市在夏天到处都是青翠的,郁郁葱葱,充满了生命的绿色。其间夹杂着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花朵;时不时还可以看见动作敏捷,在树间奔来奔去的松鼠;还有许许多多漂亮的鸟儿,时常快乐的鸣叫着。我见过最漂亮的一只,感觉就像缩小了的火凤凰,全身红灿灿的,在绿色的丛林中飞动:绿色丛中跳动的红色,让人感到的是生命的静与激情的交融。从自己房间的窗户外眺望,50米开外就是一大片广袤的天然树林。这树林是那么的深邃,那么的广大,使得我总也看不透这浓浓一大片绿色的背后,都隐藏着什么,仿佛就像生命的意义一样,让你猜也猜不透,让你充满敬畏。这些树已不只在北美的土地上生长过了多少年,早上起来,对着它们深深的鞠个躬,深呼吸一下,是对自然的崇敬,是与它们亲密的接触,是心情的交换。印第安人据说可以听懂自然的声音,那种感觉,一定很有趣。据说这树林中还有鹿群的存在,总在林子里神秘的游弋;而人常说如果心烦的时候,心里就像有只小鹿一样蹦来蹦去。或许什么时候我应该好好的去里面探一次险,亲眼看看这些神奇而神秘的生命…… 夏天到了。我的生命还在继续,虽然有了少许的变化。两个室友Heidi和Charlotte搬了出去:Heidi毕业了,读酒店管理的她去了Montreal市中心的伊丽莎白女王二世大酒店工作;而Charlotte则回到了法国,继续在那里完成她的学业。而我也有了两个新的室友:Sonia 和 Sylvie。Sonia是印欧混血儿,父亲是印度人,母亲是白人。她生在印度,在11岁的时候随着父母来到了加拿大,家就在Guelph旁边的城市Hamilton。Sonia的父母都是医生,这给她提供了优越的生活条件。她喜欢唱歌和画画,经常在自己的房间里面用五颜六色描述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心情、自己的生活。我和Sonia聊天,聊天以后想做什么。Sonia说自己想做一个老师,而想做老师的原因是因为迄今为止她还没有找到自己真正喜欢什么,想做什么。在想到之前,她就想做一个老师,直到她找到自己想做什么为止。这个暑假里,Sonia没有像大多数的本科生一样离开了Guelph,而是自己留在在城里最大的书店Chapters打工。当获得这份工作的时候,她显得很激动,因为这是她“第一次自己挣钱”。她在Chapters打工,我当然也很高兴。因为我常常去里面逛逛,看看最新的书。Sonia在里面工作,我如果买书就可以得到内部的折扣了:) 另外一个新的室友Sylvie是我导师从法国招收来的summer student,这夏天的三个月就在我的研究小组工作。因为她的全名是Sylvie Limousin,所以当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感到了不小的意外:她竟是一个小巧漂亮的华裔女孩,中文名叫柯梓琳。Sylvie生在法国,基本不会说中文,对世界东边的那一半也基本没有什么兴趣。我对她或者说她整个大家庭的了解,更多的来自她在多伦多的叔叔。Sylvie从法国来,下了飞机后是她在多伦多的叔叔把她送到Guelph来的,我也因此有了和他叔叔聊天的机会。刚开始见面的时候,大家都说英语。没说几句,她叔叔就问我是从哪里来的。当听着我说“China”以后,他就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对我说“你说国语吗?”于是我们就开始了中文的交谈。从谈话中我慢慢得知,原来他们的整个大家族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经历了许多沧桑而曲折的道路:他们的家族原来是生活在柬埔寨的华裔,一大家人在那里过着稳定而幸福的生活。不过痛苦的恶梦,“要从1975年开始”,Sylvie的叔叔这样说到。我以前也读过一些关于柬埔寨和红色高棉的历史:就是在1975年那一年,波尔布特领导的红色高棉推翻了柬埔寨的朗诺政权。而这一切,对于柬埔寨的人民来说就是地狱生活的开始。在夺得政权后,红色高棉的军人荷枪实弹,强迫城市居民下乡改造,实践所谓的农业乌托邦计划。几昼夜间,所有金边人被迫离开了世世代代居住的住所,放弃所有财产,成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200万人口的金边不见人烟,成了一座死城。在波尔布特的领导下,柬埔寨在1975-79这四年中成了人间炼狱:对于一个当时人口在700万到800万之间的小国来说超过上百万人被屠杀或者迫害致死,其中在柬埔寨的2万越南裔全部死亡,43万华裔死了21.5万,1万老挝裔死了4,000,2万泰裔死了8,000,25万伊斯兰教徒死了9万……直到现任柬埔寨首相洪森联合越南杀回金边,推翻了红色高棉,柬埔寨人民才大致结束了恶梦般的生活。不过整个国家都被摧毁了,人口大幅下降,经济大退后。红色高棉灭亡了,但是他们的暴行带来的恶果却还要被柬埔寨人民无奈的承受着。相对那些死在红色高棉屠刀下的柬埔寨人民来说,Sylvie的一家还是幸运的,虽然经历了很多的艰辛:1975年,她叔叔那一代人开始了四处的逃难,过着难民的生活。一开始,没有国家愿意接收他们。他从柬埔寨逃到越南,又从越南跑到新加坡,又从新加坡跑到澳大利亚,又从澳大利亚跑到越南……四处漂泊却始终找不到安身的地方。Sylvie的叔叔也在各地的漂泊中,学会了说很多国家的语言:高棉语,汉语,越南语,潮州话和英语。后面的他全家的转机在于他一个弟弟的身上。他弟弟花了4000美金,从越南坐了一只黑船,千辛万苦偷渡来到了加拿大的Saskatchewan。一个人在加拿大,什么都没有,又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波折,才总算取得了加拿大的居留权,然后慢慢的把家里很多人接到了加拿大。而现在,他们的一个大家庭,因为这个战乱,也分部在了世界各地: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还有美国的洛衫机。从Sylvie叔叔的脸上,也可以看出他这一生经历过的沧桑:很多的历史,都变成了皱纹一道道的刻在了他的脸上。不过不管怎样,那恶梦般的历史都成了过去。现在,家里新的一代在成长,他们是整个家族未来的希望。Sylvie她们这一代没有经历过父辈门的艰辛,已经可以沐浴在发达国家的阳光下,幸福和快乐的成长了。Sylvie的爸爸在到了法国以后,把自己的姓从柯改成了法国味道的Limousin(法国一个地区在名字)。或许是以前的历史太沉重了,她的爸爸希望通过改名的方式,能让自己多少忘记一些过去,多一些新生吧。 看着Sylvie和她的叔叔,让我想到了很多事情,其中感触最深的,就是Sylvie和她的叔叔在我的身边站着,对我来说就是一段活着的历史。其实,每个人的背后,也都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每个人也都承载着过去,迎接未来,都是一段活着的历史。我喜欢读书和思考,以前读了很多书,现在读很多书,未来还会读更多的书。不过读书的感觉终归只限于纸上。而自从三年前来到了加拿大,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遇到了各个地方、各色背景各种形形色色的人,使得我感到书中字里行间的一切仿佛都跃然纸上,而自己对生活的感触和理解也变得愈加的深刻和真挚了。 记得以前看书说英文里面的“一月January”这个词的由来是这样的:在罗马传说中,有一位名叫雅努斯(January)的守护神,生有先后两副脸,一副回顾过去,一副要眺望未来,人们便选择他的名字作为除旧迎新的第一个月月名。唐太宗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部部鲜活而生动的历史。人们好好回顾自己的过去,展望自己的未来,利用好自己的生命,找出值得为其奉献自己一生的事情。最后就用美国的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说过的一句话来作为结束吧:“一个人如果一直没有找到值得为之献身的东西,那么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
3月21日 研究小组最近研究小组里面最重要的事情就要算有个师兄刚刚博士毕业,离开这里去加州的Scripps Research Insititute做博士后了。这是世界顶级的化学和生物医学的研究中心,在2001和02两年连续有教授获得了诺贝尔奖。比较有趣的是他这次去加州,没有预定机票,而是打算驾驶自己的小汽车从我们这里出发(美洲大陆五大湖区,靠近大西洋的的东北角)一直开到美洲大陆的西南角,滨临太平洋的SanDiego。这趟旅程超过5000公里,大约要花一个星期的时间。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算是一次比较惬意的毕业旅行吧。 为了庆祝他的毕业,周六导师就在她的家里安排了potluck的聚餐,也就是大家每个人都自己做点菜带去互相分享。于是大家也就有机会尝到了各国的风味:有意大利面条,印尼风味的饺子豆腐汤,咖喱椒饭,两个加拿大风味的沙拉,我带去的红烧肉和香辣虾,还有导师烤的柠檬pie和奶酪蛋糕。导师是法国人,当然也就少不了她从法国带来的葡萄酒了。大家吃得很开心,聊得也很开心,从中西不同的酒文化聊到了北京烤鸭、日本寿司。当然聊得最多的就是导师的最爱了:她养的两只小猫和三匹马。组里面两个女生也养了宠物,于是吃饭的机会也就成了她们几个之间交流宠物经验的场所。时间就这样在愉快的气氛里逝去了。 Ben Liao:就是上面提到的刚刚毕业的师兄,30多岁了。他在国内读完了硕士以后在上海工作了一段时间,后面就移民了加拿大,来到了我导师这里读书,是导师的第二个学生。人很好,我刚刚来加拿大的时候,他帮我找房子,带着我到处走,帮了我很多忙,我也很是感谢他。他的妻子在加州,也是不久前拿到了博士学位,现在他们一家就可以在加州团聚了。说道他的英文名字,还有一段趣事。他姓廖,那为什么要选择Ben当英文名字呢?原来“Ben Liao” “Ben Liao”读起来就像“笨鸟”“笨鸟”了,他就是取“笨鸟先飞”之意,鼓励自己吧。生活的确需要不断的努力,点点滴滴的幸福都是不断的积累起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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